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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地寺院的僧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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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五台山订房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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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里汉传佛教的影响范围最大,寺院众多。这些遍布大江南北的寺院,从古到今一直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这套管理制度在寺院清规中是有明文规定的,其中最重要的当属人事制度。佛门有一句话,叫做“法赖人弘”,形象地说明了人在佛教中的地位。人事的管理,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佛教存在和发展的命脉所在。 传统的僧官制度主要是指与统治阶级关系密切的一套僧伽管理制度。在基层方面,有负责管理寺院的寺主、上座、维那三纲。但是在寺院的内部,三纲只是反映了上层的情况,而怀海创立的禅院则实行住持主持下的众多僧职(所谓“六知事”、“六头首”)的分工管理制。作为一个寺院,有一套等级森严的内部人事安排,具体地说,就是每人都有自己的岗位,担负着某种责任或职位。这就是寺院的僧职。中国佛教有汉语系佛教、藏语系佛教和云南上座部佛教三大系,每一系佛教寺院内部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制度和人事体制,这里我们介绍汉语系佛教僧职的情况。 禅宗建立以前的寺院僧职的情况,如今并不是十分详尽地了解,因为当时的寺院经济构成复杂,很多寺院是依靠某种经济条件或社会势力而生存,经济独立程度不是很大。禅宗建立以后,特别是百丈禅师制定了清规,要僧人“一日不做,一日不食”,使寺院不完全依靠世俗经济的力量而独立出来,具有一个比较稳定的发展基础,寺院的制度也逐渐完善起来,僧伽内的僧职制也得以建立。 现仅据元代《钦定百丈清规》将主要僧职介绍如下: 方丈,寺院的一寺之主,也称住持,意谓久住护持佛法之人。住持的住所称方丈,谓地方虽狭,但容量无限。 都监寺,也称都总、都管、库司。早期禅寺只设监院,总管庶务。后来随着寺院的发展,另设都监寺,“以总庶务”,担当寺院行政事务最高负责人。 监院,也称监寺、院主。寺院在不设总监寺的情况下,只设监院作为管理寺 院内部日常事务的总负责人。 维那,这是梵文的音译,汉语意译“悦众”。“纲维众僧,曲尽调摄”,负责寺院僧众的进退威仪,遵照清规维持寺院日常秩序。 副寺,也称库头,协助都监寺管 理寺院财务和收支账目。又分上副寺、副寺。 典坐,寺院伙食管理人员,“职掌大众斋粥、一切供养,务在清洁,物料调和,检束局务,护惜常住,不得暴殄”。 直岁,负责维护和修理寺院房舍、门窗、墙壁诸务。(以上是“知事”诸职) 首座,也称禅头,寺院禅僧的统领者,由学德兼优者担任,“表率丛林,人天眼目”,在有的场合可以代替方丈说法。由在僧堂率众站立的位置,分前堂首座和后堂首座。 书记,也称记室,执掌起草寺院各种文翰、书状等事。 知藏,或称藏主,“职掌经藏,兼通义学”,负责管理寺院图书。 知客,也称客司,“职典宾客”,负责接待各方面来的客人。 知浴,掌管浴室。 知殿,也称殿主,负责管理佛殿、法堂等处的香、灯和维持清洁等事。(以上是“头首”诸职) 以上是寺院最重要的管理人员。根据寺院大小和实际情况,以上僧职未必皆设。在僧职中,方丈或住持是一寺之长.多由德高望重的僧人来担任,是僧院的掌门人。具体管事的人以监院的职权最大,特别是财权主要由都监寺或监院来掌管。掸堂、客堂、库房、衣钵寮,称“四大堂口”,说明在这里的负责人的地位也非常重要。除此之外,还有“列职杂务”,有:寮元,管理住宿、经文、日用杂物的僧人;净头,负责寺院各处平时的清洁卫生,还有管水的水头,管炭的炭头,管磨坊的磨头,管菜园的园头,管种粮食庄园的庄主,管理僧人身体健康以及与人治病的延寿堂主,管理塔院的塔主,负责敲钟的钟头.击鼓的鼓头,以及类似传达室人员的庙院主等。可以说,一个寺院是一个大家庭,是一个机关,有的大寺院里不仅配 备了以上的种种僧职,还为这些正职的僧人又配备了副手,如堂头侍者等等。 随着佛教寺院的发展,元代以后寺院的制度和僧职更加齐备。上述住持之下所设西序、东序,由集众议事时其职列于住持左右而得名。东序主持事务.西序主持教务。两序所设职务数目不定,东序或六知事(以都监寺为首),或五知事(以监院为首),也有四知事的;西序或六头首,或五头首。东序有都监寺(有的是监院)、维鄢、副寺、典座等职;西序有首座、书记、知藏、知客等职。在东西两序之下又有各种职务,实际在众多清规中对僧职的说法不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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