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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行驶时速达不到60公里的,我们都将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昨日上午,高速交警雁门大队开始在大运高速雁门段对低速行驶车辆进行测速。这是我省高速交警首次对高速路上跑得太慢的汽车进行测速、处罚,记者跟随执勤民警进行了现场采访。
部分货车时速20多公里
昨日上午8时25分,高速交警雁门大队在大运高速雁门隧道北侧约300米处设置了一个流动测速点,用以检测大同至太原方向的爬坡车辆行驶速度。
因为是上午,通行该路段的车辆不是很多。记者在测速现场看到,通过该测速点的小型车辆的速度普遍较快,它们的最低时速在70公里左右,时速100公里以上的也不在少数。其间,通过测速点的空载货车也跑得较快,时速普遍在六七十公里左右。
相比较而言,各种载有货物的重型、大型货车在爬坡时就要慢得多。测速仪显示屏上显示:蒙B16594货车时速29公里,晋H20406时速27公里,蒙L07910时速23公里……半个小时的采访过程中,被测的载货货车中最快的是晋BLC668箱式货车,其时速为33公里;最慢的是晋A44588和豫H72551,其时速均为22公里。
交警解释测低速原因
“只听说过高速公路上不让汽车跑得太快,还没听说过不让慢跑的。”司机们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们知道高速公路不让汽车跑得太快是为了预防和减少事故,但是“跑慢点儿有什么不好呢?难道跑慢了也容易出事故?”货车司机刘金明直言:“想不通。”
“这个司机还真是说到点子上了,而且他的疑惑也很有典型性。”高速交警雁门大队大队长郭茂林首先列举了一种常见事故来解释司机的疑问。无论是通过媒体还是自己亲眼所见,很多人都知晓这样一种事故:前边的大货车以二三十公里的低速在高速路上行驶,前车刚刚拐过弯或是到了光线骤然变暗的地方(比如隧道),后方高速行驶的小轿车就一头钻进了货车尾部,伤亡惨重。
郭茂林说,这就是汽车在高速路上低速行驶的最大危害。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高速公路的最低行驶速度不应低于每小时60公里,最高行驶速度不得高于每小时120公里。因此,法律对最低行驶速度作出限制,其核心目的就是为了预防和减少追尾事故的发生。
低速行驶一律罚200元
就山西境内而言,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司机也只遇到过交警限制最高行驶速度,而未遇到过限制最低行驶速度。那么,这两种限速在处罚方面有什么区别呢?
据了解,对于行驶速度超过最高限速的处罚,我省交警部门目前统一执行两种标准,其一是对于超过最高限速50%以内的,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其二是对于超过最高限速50%以上的,处以罚款1000元、记6分。
对于行驶速度低于最低限速的处罚,我省则统一执行一种标准:全部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来源:山西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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