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国家测绘局、建设部经国务院授权联合公布了我国第一批19座著名风景名胜山峰(以下简称著名山峰)高程新数据。日前,国家测绘局、建设部联合向19座著名山峰所在的11个省份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通知,对著名山峰高程标志设立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指出,依法公布我国著名山峰高程数据并设立高程标志,可有效规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公布行为,引导社会公众使用权威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进一步树立资源保护意识和科学理念,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强化公民国家版图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各有关省测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高程标志设立的重要意义,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协同做好有关著名山峰高程标志的设立工作。
通知要求,高程标志正面应包括国务院批准及批准时间、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山峰名称、高程数据、公布部门、施测单位、立碑单位等必备内容;背面应有200—300字的山峰简介说明。高程标志应根据当地特点进行设计,选材、造型和大小等应与环境相协调。高程标志布置于山峰高程测量点附近或标志性景点的显著位置。高程标志由各地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设计、制作、维护和管理;省测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标志设计方案和选址报省测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计划于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高程标志设立工作,并对原有高程标志进行清理。
此次设立高程标志的19座著名山峰为泰山玉皇顶、华山南峰、衡山祝融峰、恒山天峰岭、嵩山峻极峰、五台山北台叶斗峰、云台山玉女峰、普陀山佛顶山、雁荡山百岗尖西峰、黄山莲花峰、九华山十王峰、庐山汉阳峰、井冈山五指峰、三清山玉京峰、龙虎山龙虎峰、崂山巨峰、武当山天柱峰、青城山老君阁和峨眉山金顶,分布于山西、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等11个省份。

